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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中国——辉煌60年之十一

资料来源: 摘自新华网     作者:记者崔清新、隋笑飞    发布日期:2009-09-21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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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崔清新、隋笑飞)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体目标。截至今年3月,我国生效的法律已达231部,现存有效的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这其中,223部都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即五届人大以来制定出来的,由如此众多的法律所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评价说,我国的立法速度之快为世界所罕见,创造了世界立法史上的奇迹。

从国情出发构建我国法律体系

去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经过十五年立法历程,这部法律的“破茧而出”使我国数十万亿元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成为世界上第一部专门保护国有资产的法律。

2007年3月,历时十三年、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的物权法终于得以通过,这部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同时针对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况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中国国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只要我国现实生活需要,我们就要及时制定,反之,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们不搞。”
从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从居民身份证条例到居民身份证法,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近年来,一部部行政法规经过多年实施后,逐渐上升为国家大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步伐不断加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过程中还实现了法律手段调整与其他社会手段,如伦理道德、习惯规则、行业自律、市场机制调整的功能区分与衔接,这也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

科学与民主提高立法质量

2005年,全国人大将备受各界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草案公布后,在40天的时间里,社会各界就提出意见11543件。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就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专门召开了立法论证会,成为最高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

事实上,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多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这种方式已经从最初的“个案”发展成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常态”。

全国人大代表、长期从事有关立法工作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说:“立法工作必须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到立法中已经是当前的客观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12月28日向社会全文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界群众纷纷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提出意见和建议。截至今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有关社会保险法草案的意见47511件。此外,主要门户网站的网民跟帖达2万多条,相关博客文章200多篇。

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关注和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从数量和质量上都超过了以往,标志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进展。